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管理三个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3〕369号)《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4个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艺〔2016〕20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可申报(不包括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等)。
二、评审依据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4个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艺〔2016〕20号)要求进行评审。
三、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教学单位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进行。各相关教学单位按要求完成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向本院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报送全套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学院评选汇总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学生处将各教学单位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二)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由各教学单位对2023年秋季学期2021级、2022级、2023级研究生的获助资格进行审核。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院审核结束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学生处报送纸质审核报告并将符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条件的学生名单及上卡信息电子版发送邮箱。
四、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根据省教育厅名额分配情况,结合各教学单位2、3年级学生人数,核算具体名额;学业奖学金按照各教学单位学生总人数核算具体名额;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照各教学单位核实的符合发放要求的学生人数确定名额。奖学金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教学单位 | 学生总人数 (2、3年级人数) | 分配名额 |
国家 | 省政府 | 学业奖学金 |
奖学金 | 奖学金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音乐学院 | 281(181) | 3 | 4 | 14 | 28 | 42 |
美术学院 | 353(227) | 4 | 5 | 18 | 35 | 53 |
设计学院 | 381(236) | 5 | 5 | 19 | 38 | 57 |
舞蹈学院 | 84(53) | 1 | 1 | 4 | 8 | 13 |
戏剧学院 | 145(91) | 2 | 2 | 7 | 15 | 22 |
影视学院 | 64(38) | 1 | 0 | 3 | 7 | 10 |
民研院 | 101(68) | 1 | 1 | 5 | 10 | 15 |
总计 | 1409(894) | 17 | 18 | 70 | 141 | 212 |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1.奖学金评审材料上报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前。
2.助学金审核材料上报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前。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奖学金
(1)学院报送材料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科研成果汇总表》《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科研成果汇总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科研成果汇总表》;各个奖项学生个人申请材料。
(2)学生个人申请材料
按申请奖项填报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与申请奖项对应的奖学金科研成果审核表;研究生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基本情况的简要介绍(要求本人签字,每名学生简介材料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加盖云南艺术学院研究生部成绩核验专用章的申请人上学年成绩单。
(3)其他要求
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使用2022年9月—2023年8月期间出版的作品、文章,用稿通知不得用作本次评选的支撑材料;每个学生的申请材料必须按照个人申请材料要求的顺序整理,用抽杆夹装订成册上报。
2.国家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符合受助资格学生的核查报告;
(2)审核通过的符合受助资格的学生名单;
(3)助学金上卡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研究生奖助学金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奖学金各项工作。
(二)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各相关教学单位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云南省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三)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做好评审工作。各相关教学单位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制定评审标准,细化评审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研究生凡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相关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出现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将按法律法规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高质量完成材料报送。奖助学金评审时间紧、工作量大,各教学单位要切实从学生利益的角度出发,务必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时按质完成评审材料报送工作,以便我校奖助学金材料及时上报。如因申报工作材料不规范、所报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师生意见较大或延期报送者,按自动弃权处理,将指标调整到其他相关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