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心理咨询、知识宣传、培训科研等工作,承担云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云南艺术学院)建设任务;
2.健全完善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促进心理咨询服务规范化和专业化;
3.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参照上级文件,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制度;
4.研判全校学生心理健康动态,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5.每年组织全校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组织筛查后访谈,向各教学单位反馈测评后需重点关注学生名单,建立测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6.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心理危机事件预防与干预体系,制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指导、配合各二级学院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做好二级心理辅导站的申报、管理和考核;
7.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必修课及相关课程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授课教师备课、培训,制定科学的课程实施方案,实施课程督导,组织教学研讨,做好教学档案归档工作;
8.面向全校学生开展个体咨询和团体辅导,做好咨询及辅导档案管理;
9.组织开展“5·25心理健康月”、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10.建设专兼职心理咨询师队伍,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案例督导和个案研讨;开展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委员、宿舍长等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和技能培训;
11.严格落实学生社团管理要求,加强“艺心益艺”心理健康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
12.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咨询辅助仪器设备采购、维护和管理;
13.加强省级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建设,接受省委教育工委对中心工作的考核;
14.推进建设“雨花心晴”心理健康官方微信公众号,管理心理健康测评系统,通过“雨花心晴”和“云艺学工”官方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平台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15.按照学校年度综合考核要求,对二级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进行检查;
16.按学年完成工作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