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加强2024年暑假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学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暑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及新学期开学安排
(一)学生放假时间
2024年7月18日—8月24日;
(二)老生返校注册时间
2024年8月25日(星期日)返校注册,8月2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新生报到时间
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报到注册。
二、着重加强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问题,要在放假前对全体学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做好风险防范。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注意防火、防盗、防抢、防骗,做好人身及财产安全防范;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坐无牌车,不坐无营运资质车辆;加强防溺水教育,到户外游玩务必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不参加危险性活动;提醒学生在离校时做好贵重物品保管,离校时关好宿舍门窗,关闭水、电开关,拔下电源插头,整理好宿舍内务,清除宿舍存留垃圾;提醒学生假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了解学校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及时向宿舍管理科通报发现的安全隐患。
三、关注身心健康教育
要引导学生树立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养成并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个人防护。要重点关注存在身心健康问题的学生,排查学生身心健康档案表,对接学校心理中心核实学生情况,安排专人做好假期跟踪关注,必要情况做好家校联系,或者以适当方式提醒学生或其家长利用假期及时就医。
四、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管理
各二级学院实时掌握学生离校和返校等情况,做好学生离校报备和到达目的地报平安工作,精准掌握学生离校情况,学生离校报备和到达目的地报平安工作必须做好详细记录,规范管理工作台账。学生因已结束期末考试,完成学业需提前离校的,二级学院必须做好备案学生方可离校。开学后,如果学生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要告知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五、暑假留校学生管理
(一)暑假期间因公需要留校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坚持 “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因公需要学生留校协助工作的,需向学生所属二级学院报备,并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学生所属二级学院配合做好管理;二级学院因公需要学生留校协助工作的,由学生所属二级学院负责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二)暑假期间,学生如需参加考研培训或复习、专业 学习、参加实习实践等原因,可以申请留校,由学生所属二级学院负责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三)暑假期间需申请留校的学生须由学生本人填写 《云南艺术学院 2024 年暑假留校申请表》,由用人部门、二级学院、学生处逐级审批后方可留校,所有留校 学生需填写《云南艺术学院2024年暑假留校学生汇总表》;
(四)暑假用人部门及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必须面对面与留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谈话,要求学生当场做好学生家校联系,告知家长留校原因及学校安全管理要求,与学生签订《云南艺术学院 2024 年暑假留校学生安全协议》, 并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五)留校住宿学生由宿舍管理科根据情况实行集中住宿和管理,不安排单人单独住宿;暑假期间学生宿舍的开关门时间:每天早上6:30开门,晚上23:30关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晚归和早出的请提前说明。假期留校期间如需短暂离校或不住宿的,需在汇总表、协议上填写,并向宿管员登记 并向用人部门或二级学院假期学生管理科联系人报备。
(六)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云南艺术学院学生 宿舍管理办法》,服从管理,不得晚归、未归,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注意使用水电安全,配合学校做好假期学生宿舍修缮工作。如果发生3次违反《云南艺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行为,则由学生处通报用人单位和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取消该生假期留校住宿资格。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年 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