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学校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寒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及新学期开学安排
(一)学生放假时间
2024年1月18日—3月1日
(二)返校注册时间
2024年3月2日、3日(星期六、星期日)返校,3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加强学生寒假教育管理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问题,要在放假前组织学生召开主题班会,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发布温馨提示信息的方式提醒学生加强风险防范。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注意防盗、防抢、防骗,做好人身及财产安全防范;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坐无牌车,不坐无营运资质车辆;加强防溺水、防火教育,到户外游玩务必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不参加存在危险性的各类活动。提醒学生在离校时做好贵重物品保管,离校时关好宿舍门窗,关闭水、电开关,拔下电源插头,整理好宿舍内务,清除宿舍存留垃圾。提醒学生假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了解学校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及时向宿舍管理科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
(二)加强学生身心健康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运用好“云南学生心理健康大课堂”和心理健康工作典型案例等教育资源,在放假前至少开展一次线上或线下心理班会,宣传普及心理知识,宣传推介云南省“守望云心”心理服务平台、共青团12355热线等服务平台等资源,引导学生正确应对学习、考试、人际关系、就业等心理压力。做好重点关注学生的“一生一档”管理,畅通家校联系沟通渠道,安排专人加强与重点关注学生及家长的联系,返校前要了解和掌握所有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动态。要引导学生经常性开展体育锻炼,强化身体素质。要引导学生科学预防呼吸道传染疾病,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养成并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学生校外安全教育管理
要加强寒假期间各类型社会实践团队的教育管理,做到有专题教育、有活动方案、有组织领导,由学校组织的团队还必须安排带队教师,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原则,压实安全管理责任,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学生离校、返校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学生动态管理台账,实时掌握学生离校和留校等情况,做好学生离校报备、到家报平安工作,精准掌握学生离校、返乡情况。学生因已结束期末考试,完成学业需提前离校的,需严格落实学校学生离校备案、请假制度。开学后,非特殊情况,严禁学生延迟返校,确需延迟返校的学生,需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五)加强寒假留校学生管理
1.2024年寒假期间,学生因私因公需留校住宿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云南艺术学院2024年寒假留校申请表》,经二级学院审批,报学生处审定,学生签订《云南艺术学院2024年寒假留校学生安全协议》后,可在申请期限内留校住宿;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因公留校的学生由留用学生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管理,因私留校的学生由二级学院负责管理,安排教师专职做好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并适时做好与学生家长的家校联系工作。
3.留校住宿学生实行集中住宿,女生集中在学生公寓四栋住宿,男生集中在学生公寓五栋住宿。
4.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云南艺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宿舍每日关门时间和熄灯时间延至24:00,学生处将每日对留校学生未归、晚归情况进行统计并于次日向二级学院通报,留校住宿期间未归2次或晚归3次的学生将取消留校住宿资格。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和大功率违禁电器,不得在学生宿舍内酗酒或酗酒滋事,一经发现,将取消留校住宿资格。
5.学生因征兵工作安排等原因需要提前返校的,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武装部具体时间安排组织好入伍学生的返校工作。
三、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期间落实好学校值班工作要求,确保学生在发生安全状况时能及时向所在学院报告,学校能及时掌握学生状况,及时启动“云南艺术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保卫处(党委政治保卫部)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