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2022—2023学年下学期期末及暑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暑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及新学期开学安排
(一)学生放假时间
2023年7月17日—8月25日;
(二)返校注册时间
8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8月28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新生报到时间
8月28日(星期一)、29日(星期二),报到后第一周开展入学教育和体检。
二、抓实暑假安全教育
(一)开展安全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问题,要在放假前召开多种形式的主题班会,采取向学生发布温馨提示、短信提醒等多种方式,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注意防盗、防抢、防骗,做好人身及财产安全防范措施;提醒学生假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学校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坐无牌车,不坐无营运资质车辆;加强防溺水、防火教育,到户外游玩务必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不参加存在危险性的各类活动。
(二)做好学生身体健康教育和疫情防控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在放假期间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如遇特殊情况,学生要及时向二级学院报告。
(三)开展宿舍安全排查
各二级学院要对全体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醒学生做好贵重物品保管,离校时关好宿舍门窗,关闭水、电开关,拔下电源插头,整理好宿舍内务,清除宿舍存留垃圾。
(四)加强学生校外安全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暑期各社会实践团队的组织管理,做到有活动方案、有领导或教师带队、有专题教育,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原则,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落实假期前后学生动态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学生动态管理台账,实时掌握学生离校和留校等情况,非特殊情况,严禁学生延迟返校。确需延迟返校的学生,需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学生因征兵工作安排等原因需要提前返校的,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武装部具体时间安排组织好入伍学生的返校工作。
(六)严格做好暑假留校学生工作
暑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学生,需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3年暑假留校学生申请表》,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进行审核审批后报学生处审批,并报保卫处备案。二级学院做好留校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留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期间切实做好值班,确保学生在发生安全状况时能及时联系所在学院,能及时掌握学生状况,及时启动“云南艺术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及时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