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云南艺术学院办公室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学生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3年4月5日放假1天。
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
(一)开展安全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在放假前组织全体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加强森林防火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电信网络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特别是教育引导学生清明期间扫墓、祭祖等活动要远离林区并做好安全措施,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外出到水边游玩一定要做好防溺水措施。
(二)做好学生身体健康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在清明放假期间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和甲型H1N1流行性感冒。如遇特殊情况,学生要及时上报二级学院。
(三)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请假情况
各二级学院要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通过深入学生课堂和宿舍等方式,了解学生中存在的特殊情况(包括学习困难、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生病住院、心理障碍、家庭变故等)。同时,要密切留意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动向,特别关注学生的心理问题,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预防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同时,各二级学院要引导学生明确清明放假不调休,要特别关注4月6日-7日学生请假情况,防止出现部分学生在有课的情况下请假离校,把一天的清明假期过成“五天小长假”。
三、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期间切实做好值班和安全防范工作,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及时启动“云南艺术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四、落实学生离校和返校情况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备案离校和请假离校台账记录,落实好请销假制度,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