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云南艺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简介

机构设置

  

综合管理科(综合楼204办公室):

 

1.负责全校学生工作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组织新生入学和入学教育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学生思想动态调查。

4.负责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每学年学生工作目标量化考核。

7.承担上级部门对我校开展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考核的组织协调和迎接检查工作。

8.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处分工作,做好学生处分申诉工作。

9.负责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每学年各级各类优秀学生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

11.负责开展大学生禁毒防艾工作。

12.负责开展红十字会工作。

13.负责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14.负责学生证、校徽、火车票优惠卡的管理、发放和补办工作。

15.负责“云南省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建设工作。依托中心做好全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辅导员工作例会与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每年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组织开展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班主任评选;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科研、学术交流和考察学习等活动。

16.负责学校“易班”发展中心的建设工作。以“易班”平台为核心做好学生工作系统、迎新系统、部门网站的建设和运用。

17.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建设工作,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18.负责“云艺学工”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的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

19.负责撰写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会议组织、文件收发、经费预算、账目报销和其他综合管理工作。

20.负责科室工作资料整理与归档,组织完成部门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就业创业指导科(综合楼207办公室):

 

1.根据国家、省有关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指导和服务等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和修订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规章制度的宣传、落实工作。

2.负责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方案的编制和上报,组织开展各教学单位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检查和考核各教学单位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并接受上级单位考核。

3.负责毕业生生源情况的统计和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和上报,毕业生就业率定期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4.负责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对学生开展全程化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对毕业生进行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就业技巧指导。

5.负责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做好就业创业新媒体运用管理工作;做好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工作研究;组织毕业生开展网上推荐、双向洽谈活动。

6.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全程化就业教育的阶段化要求,指导大学生职业实践活动,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战大赛、毕业模拟招聘大赛、毕业生简历大赛等活动。

7.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积极宣传落实国家和地方政策,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小微企业就业,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

8.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收集登记用人单位的相关资料及需求信息并及时向毕业生发布;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洽谈活动,指导毕业生参加就业“双选”活动;开展用人单位回访和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提供市场人才需求情况,分析就业形势和市场人才需求情况。

9.做好就业创业理论研究。做好年度就业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做好学生就业质量校内反馈工作;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记录、总结、规划、文件等材料起草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科研与学术活动。

10.负责《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的审核、签证,办理毕业生的《报到证》和《报到证》的改办、缓办等手续,协调做好毕业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建立毕业生就业档案。

11.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做好各类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13.负责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14.负责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业务培训与指导工作。

15.负责大学生创业园和“昆明市小微企业人才服务校园工作站”的管理与运行,负责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16.负责科室工作资料整理与归档。

 

学生资助管理科(综合楼205办公室):
 
1.根据国家、省有关学生资助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和修订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规章制度的宣传、落实工作。
2.负责撰写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和总结。
3. 负责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与调档管理,申请缓交、减免学费的审议及报批,各类临时困难补助审核及发放,校内勤工助学学生的招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和管理、报酬核发和评优等各项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的事务工作。
4.负责组织学生做好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及毕业确认等工作。
5. 负责本科生国家级、省级、院级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归档和管理工作。
6.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归档和管理工作。
7.负责社会各界在校设立的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归档和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活动和学生资助工作主题教育活动。
9.负责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报送工作和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各类报表的统计、填报工作。
10.负责制定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案,组织开展校内资助工作考核和接受上级部门考核。
11.负责退伍士兵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及毕业生三年补偿贷偿材料的资助审核、发放等工作。
12.组织开展大学生资助工作的科研和学术活动。

13.负责科室工作资料整理与归档。

宿舍管理科(综合楼206办公室):
 

1.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工作。

2.负责制定每学年学生宿舍住宿方案,组织完成新生入住和毕业生退宿工作。

3.负责学生住宿信息的清查与核对,做好学生住宿调配和管理工作。

4.负责完成每年学生宿舍管理员的劳务派遣合同签订、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工作接洽、人员管理培训与考核、工资结算等工作。

5.负责学生宿舍门禁系统、电控水控系统、太阳能供热系统和其他家具设施的日常管理与检查,做好与各个系统和硬件建设方、物业公司的报损、报修工作。

6.负责做好学生宿舍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工作,配合学校组织开展慰问新生工作,组织开展每学年学生宿舍文化节活动。

7.协助、配合各教学单位开展学生宿舍党团建设、宿舍检查和活动室的管理、使用。

8.负责做好学生宿舍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完成每月学生宿舍内务检查、日常安全巡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紧急疏散演练、每月和年度优秀宿舍评选、科室工作例会和业务培训、每月工作报表填报、学生宿舍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和考核、省级优秀宿舍管理人员评选等各项工作。

9.组织开展全校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

10.负责学生自律委员会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11.组织开展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科研和学术活动。

 
国防教育科(综合楼107办公室):
 

1.根据国家、省有关大学生入伍和军训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和修订我校大学生入伍和学生军训工作规章制度,并做好规章制度的宣传、落实工作。

2.负责做好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国防教育讲座和相关活动,负责管理“大学生征兵工作站”,做好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动员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欢送入伍学生活动,办理入伍学生政治审查、休学和学籍保留、发放入伍通知书和一次性补助工作、看望和慰问新兵等各项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退伍学生欢迎和慰问活动。

6.负责组织开展校内退伍教职工慰问活动。

7.负责做好民兵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组织完成每年新生军训工作,核定参训学生成绩,完成申请领取和填写《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鉴定表》,并装入学生档案。

9.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工作的科研和学术活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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